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群论 | 陪集定理一证明 | p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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陪集定理一:
陪集中的元素互不相同,也不同于子群的元素

证明:
设有子群H = {E, $B_1$, $B_2$......}

有元素X不属于H,则有左陪集 XH = {X, X$B_1$, X$B_2$}
假设有$XB_i$=$XB_j$, 两边同时乘以X
$B_i$=$B_j$, 违背群的定义。

若$XB_i$ = $B_j$, 则X = $B^{-1}_{i}B_j$, 得X属于H,违背陪集定义

丘成桐-我研究数学的经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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